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除服务采购(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除服务采购(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GYZX-2023-2-063-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除服务采购(重新招标) |
1 |
项 |
49.5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对本项目有履约、售后服务能力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3 日-2023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方式:到招标代理公司获取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上午9:30整
七、投标地点: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上午9:30整
九、开标地点: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楼会议室
十、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环节(包括招标过程、中标结果等)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136266866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露梦
联系电话:15058619215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